文件编号:宁建建监字〔2014〕1044号
发布机构:南京市住建委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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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园区)住建(建工)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自2012年以来,全市各区(园区)住建(建工)局、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国和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今年,结合全市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区(园区)、各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了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青奥会成功举办做出了应有贡献。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续推进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以及《<,南京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委制订了《南京市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秋光训 联系电话:13851623962
联系人: 邵玉龙 联系电话:13809001288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南京市建设工程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住建部9月份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坚持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建设领域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
二、重点内容
(一)打击建设工程领域无资质施工,即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打击违法分包行为,即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三)打击层层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即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四)打击违法挂靠行为,即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五)打击各类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到位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 ,
1、各区住建(建工)局、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在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
2、各级按照“谁审批、谁梳理、谁公告”的原则,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
3、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四种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当地住建(建工)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10月~11月底) ,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四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坚持“谁审批、谁检查”的原则,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停工注销。对存在四种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工整顿或注销的企业逐一复查、联合督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市专治办组织对各区、各企业开展综合督查。
2、各区住建(建工)局、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
四、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成立建设工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各专业组组长,委质安处、市场处、招标处、开发处、法规处、城建执法总队、建管处、市政管理处、装饰管理处、轨道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及总结工作。
组 , ,长:周金良 , ,市住建委主任 , ,
副组长:丁恒才 , ,市住建委副主任(法规组) ,
吴春华 , ,市住建委副主任(建筑市场组)
汪 , ,熙 , ,市住建委副主任(招投标组) , ,
朱家祥 , ,市住建委副主任(质量安全组) ,
组 , ,员:韩 , ,林 , ,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闫 , ,旭 , ,市住建委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江建平 , ,市住建委建设工程招投标处处长 ,
王 , ,军 , ,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
陆玉龙 , ,市住建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叶福良 , ,市城建执法总队总队长
高乔民 , ,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处长
李 , ,强 , ,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站长 , ,
孙小军 , ,市市政管理处处长
高旭阳 , ,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 ,
石平府 , ,市轨道交通质安监督站 ,
五、重点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调查摸底。一是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登记建档;二是对全市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检查出来的非法行为进行汇总分类;三是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中筛选重大安全隐患。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刻汲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应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时纠正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各监管机构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隐患,坚决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
(三)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对自查阶段排查梳理出的突出问题,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集中力量进行打击整治。对非法施工和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市各牵头单位每月组织1次,各区(开发区、园区)每月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四)积极营造行动氛围。在全市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动开展情况,树立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开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效果。各区(开发区、园区)住建(建工)局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动;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推动舆论和社会监督。
(五)全面实行过程监督。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市住建委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加快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和“黑名单”曝光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约谈警示制度,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市住建委将约谈该区主管部门或企业分管负责同志。 ,
(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明确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在专项行动中的责任,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
(一)认真制定方案。各区住建(建工)局和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或安全检查整治实施方案,并于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区住建(建工)局和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及1-2个正反面典型案例,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每月1日前报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月报表》(见附件1)。 ,
(三)搞好月度小结和工作总结。各区住建(建工)局和各相关企业于每月1日报送月度小结,内容包括专项行动主要措施、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