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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1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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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全国统筹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请有关单位参照部里第一批检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补漏补缺。为做好建设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迎查准备工作,我站将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一、组织机构

本次检查成立多个建筑市场专项检查组,由站领导分任组长。每个检查组另设多名检查员。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此次检查将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取部分本市主城六区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对涉及项目的各参建单位的市场行为进行检查。住宅工程以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三、检查内容

1、受检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重点检查多层转包、分包情况);

2、受检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及履职情况;

3、合同签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4、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建立和工程信息上报情况。

5、《关于进一步强化南京市建筑工程市场监管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8〕427号)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市场管理的通知》(宁建管字〔2018〕45号)两个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19年8月8日至8月12日),各在宁房建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检查要求进行自查。

(二)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2019年8月13日-8月15日),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抽查。检查时,项目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的南京市场负责人应到场,同时提供有关资料备查(必要时应提供资金往来等相关凭据)。

(三)第二阶段为总结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23日),我站依据专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对表现良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单位,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不良行为记录(要求整改,并对其做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公示或约谈(要求整改,并对其做不良行为公示,严重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要求整改,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提高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

(二)各检查组要严肃纪律、严格执法、实事求是、不循私情,不得接受检查对象的宴请、礼金、礼品等。

联系人:崔鸿飞,联系电话:025-84632232。

监督电话:025-84632221。

 

附件:1、建筑市场检查各方主体须提供材料清单

      2、房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表

 

 

                      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

                        2019年8月5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 房屋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表
2. 附件1 建筑市场检查各方主体须提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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