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安〔2019〕3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对我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细化管理内容,完善管理流程,严格管理程序,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我厅制定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