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021599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京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113-8198

 

国家对抗震支架的强制规定标准

发布时间:
2019/01/28 10:41
浏览量

  近年来,随着安全防范意识的提高,国家对抗震减灾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对抗震支架设备的强制标准规范。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中第13.4.3 条和《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中第 3.1.3 条均为强制条文,并规定了: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 6 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的要求,防排烟风道、事故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采用抗震支吊架,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共用天线应采取防止因地震导致设备或部件损坏后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抗震支吊架深化思路。

  2008年之前,国内项目应用基本无机电抗震的概念,可以说空白。

  5.12汶川地震后,建设部对原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先后两次进行紧急修订并颁布新的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发文要求严格执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以期达到该规范的基本精神"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裂",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相关机构和专家也开始应国家需要着手制定相关标准的拟定,以完善工程机电的切实需要。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2014年10月9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981-2014,从2015年8月1日起强制性执行。该国家标准全面阐述了抗震措施的设计基本要求,标的是使建筑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消防等机电工程设施经抗震设防后,以减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

  2015年3月4日《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并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行业标准是《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2014的奠基石,因规范和引导行业机制而进行编制的产品标准。它为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支架产品的设计、制造提供了依据,同时规定了产品满足抗震支架设计需要进行的试验、检验等要求。这一标准的颁布,不仅意味着国家规范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全国90%以上区域)的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同时也对约束生产企业、施工企业等履行标准化进程,引领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切实的依据和保障。

  从国家意志看,这就意味着国内建筑机电抗震支架系统从空白到全面覆盖,且自2015年8月开始,要求全国范围建筑机电领域必须强制性进行设计、安装和验收。这也将给国内涉足抗震机电产品的相关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环境,在中国,建筑物及其附属结构的防震抗震已经刻不容缓,对建筑机电抗震设计须迅速提高认识。初步预计,将会给这一产业带来年2000亿的市场容量,为国计和民生的福祉带来不可言喻的抗震减灾作用和意义!

  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建设部对原来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了修改,做到:大震不倒,中震可修,小震不坏。2014年10月9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GB50981-2014,从2015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

新闻资讯